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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章 律师函有的时候也有点用(3/5)

个律师函啊?”谷欣欣闻言直接道:“就接了呗,让他们告你的前妻去,这事现在和咱们也没关系,那律师函就是废纸,谁都知道的。”听到这话,苏智峰点点头,确实有道理,律师函现在就是废纸。于是他再次拿起手机道:“周律师,这样也行,你给我发个律师函吧。”电话那边的周律师很快道:“好的苏先生,您把您的地址给我,我今天就发,然后咱们就没事了。”这次苏智峰没有多想,因为周云这里又用了开窗理论。先是说要见面,要见面谈这个事。那苏智峰肯定不愿意见面,他现在不想和其他人打交道。然后在知道苏智峰已经是失信被执行人之后就说自己这边也是拿钱办事,要给人银行一个交代。于是就说给发个律师函,这样苏智峰权衡之下就有可能会答应。毕竟现在谁都知道律师函没卵用,和一张废纸没什么区别。等到对方答应,那就好说了。果然,苏智峰这次犹豫了半天后答应了。律师函确实没卵用,但有时候还是有点用的,比如现在,周云可以知道对方的住址!这个很重要,没有明确住址你连起诉都做不到。周云之前已经看过了,对方在抵押时候留的住址是赵老师现在住的房子……错误的住址有没有用,其实也可以用。这算是一个诉讼中的小技巧吧,不过不要经常用。很多地方法院在起诉的时候比较严格,必须要有明确的送达对象和住址,但是我们不知道这个住址咋办,那着急的时候你可以瞎填一个……立案庭就那么些人,不可能一一去核实,只要案子立了,那就好说了。立案后再撤案可不是那么简单,最高法也说了没有明确地址可以立案,这个时候规定就站在了你这边。后面要是问为什么住址不对无法送达,就说我记得就是那个,千万别说我是瞎写的……咋了,你还不允许人家被告换地方住了啊,人家换了地方住那我怎么知道。当然,周云肯定不能这么耍赖,所以他必须拿到对方的明确住址才行。而这次电话不单单拿到了详细住址,同样确定了一件事,对方现在还在用这个电话,也就是说不用费尽心思去找别的联系方式了。拿到住址后周云各种感谢:“苏先生,太谢谢您了,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啊,不然我们这次可是麻烦了。”各种感谢好话,让苏智峰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挂了电话,周云看着手中的住址,搞定!别说我骗人,我可没骗人,银行领导非要起诉,那我一个收钱办事的律师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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