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劳务中介?想想都觉得有意思(3/3)
直接就走,两百我不要了。为什么,因为两百就算真的没了也不算什么。但是,如果有劳动关系,那就会有社保等保险,会按月支付工资,你就不能说今天我不想干就不干,因为你直接走人的损失太大了。说穿了,整部劳动合同法可以直接浓缩为一个字:钱。其实大部分法律都是这样,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整整七十九条,说的都是钱。这份合同表面没问题,但是把上面的“稳岗补贴”一起算上,那就有问题了。虽然这个中介公司可能专门请律师拟了合同,在合同上玩文字游戏,但是,只要出现这种类似于“稳岗补贴”一类的玩意,那就有说头了。重复一下,整部劳动合同法可以直接浓缩为一个“钱”字,管理者用什么管理劳动者,公司的规章制度吗?不,是钱,钱才是核心,没钱谁踏马听你的话!那这种所谓的必须干满多久才有的稳岗补贴是什么性质?想想就有意思。只不过有一些细节还需要和康伟伦确认一下。至于为什么刑事案件要在这里纠结劳务关系,那很简单,因为周云做案子,必须得掌握主动才行!而且面对这种黑中介,周云也不可能去求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