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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被《洪荒演义》征服的第一人(1/5)

    这一刻,常青树觉得曹胜的书名越来越抽象了。从上本书开始,书名就云山雾罩,让人无法从书名判断他作品的类型和内容。比如:上本书名叫《天地玄黄玲珑塔》,而现在这本新书叫《洪荒演义》。他甚至怀疑这本《洪荒演义》会成为曹胜近年来人气最低的一本书。因为这个书名实在太复古了。演义?现在的读者还会对这种古老的书名感兴趣吗?不过,他不敢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跟曹胜说。怕惹曹胜不高兴。只见他在qq上回复:“收到了,我会尽快将稿件传回总部,玲珑塔的稿费应该会很快就全部打到你账户,你注意查收。”曹胜回复:“好,有劳。”……交流结束后。常青树先是把曹胜刚刚发来的稿件全部发到总部。随后,就点开《洪荒演义》的稿件,想看看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点开文档的时候,他心里还想着曹胜可能走上歧路了,上本书起了一个奇奇怪怪的书名,销量和口碑都没有扑街,好像让曹胜很有成就感,所以有点飘了,这次新书竟然又起了这么个奇怪的书名。他怀疑曹胜是不是想用这种方式来证明:他曹某人的,不管起什么样的书名,都能大卖。这样的作者,常青树见过一些类似的。总有一些作者,在歧路上越走越远,总想在一些地方证明自己的能力。文档打开。常青树看见这本新书的基本信息。书名:《洪荒演义》类型:上古洪荒作者:中原一点灰。简介:一个现代人,意外来到上古洪荒世界,他见证了鸿钧传道,目睹了女娲造人,参与了巫妖争霸。渐渐地,他被誉为圣人之下第一人。但他还是不甘心。因为圣人之下,皆为蝼蚁。他不想做蝼蚁!……电脑前。常青树看完这些信息,有些惊愕。洪荒演义指的是男主角穿越到上古洪荒时期?还见证了鸿钧传道?女娲造人?这是不是也太早了?穿越到这么早的时期,男主角感情戏要怎么写?和原始人谈恋爱吗?一身毛的原始人,能下得去嘴?一时间,他脑中浮想联翩。有点不敢相信曹胜这次竟然敢把时间线拉到这么早。鸿钧传道?这是盘古开天辟地之后不久吧?要是再穿越得早一点,恐怕就要穿越到混沌未开的时候了,等盘古开天辟地的时候,恐怕就要被开天神斧一斧头劈成渣渣。常青树怔怔地出神了好一会儿。他想不出这样的作品,曹胜要怎么写?他想不起来以前有谁写过这样的作品。古人可能写过。比如上古的一些神话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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