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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钝刀之刑!(2/4)

:“姓秦的,你不能杀我,我是周首辅的得意门生,你若是杀了我,后果自己想清楚!”



    ……



    丁不群是崇祯元年中的进士,那一年的会试,周延儒是主考官,故而二人形成了师生关系,而这种关系在大明朝的官场上是非常亲近、牢固的。



    丁不群又非常乖巧,很得周延儒的喜欢,视其为自己的得意门生,不余遗力的栽培提拔,因此上,丁不群只用了短短五年时间,便当上了从五品的知州。



    如果秦锋杀了丁不群,周延儒必定大为恼火。



    一个边军参将,得罪了当朝首辅,后果可想而知!



    面对这种情况,秦锋又会如何应对呢?



    只见秦锋挥了挥手,示意熊大不要落刀,刀口下的丁不群顿时松了口气,认为自己的小命保住了。



    只要保住性命,再用银子好好运作一番,就能将贪污的事情大而化小、小而化无,用不了多久,自己肯定能东山再起,重回知州之位,甚至是更上一层楼!



    “哦……哎!”



    另一边,看到鬼头刀没有落下,围观的百姓们无不叹息,目光中充满了失望的神色,官官相护、欺软怕硬,这位秦将军也不能例外啊。



    可是接下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秦锋制止熊大之后,淡淡的冷笑几声,而后吐出了三个字:换钝刀!



    此言一出,丁不群瞬间吓的瘫软了,裤子下面一片热流,骚气浓郁……



    原来刑场上有个规矩,处置一般的死刑犯用快刀,一刀下去,人头落地,不用太受罪。



    若是处置罪大恶极的犯人,刽子手会使用钝刀,需要连砍数刀,甚至十数刀,才能将人头砍下来,犯人要承受极大的痛苦!



    故而被处斩的死刑犯,最怕的就是钝刀之刑!



    丁不群不是嚣张吗,不是自恃靠山硬吗,秦锋偏不信这个邪,今天不仅要杀掉这个贪官,还要让他死的痛苦无比,后悔做人!



    可是秦锋和一众亲兵们的兵刃都很锋利,那里找一柄钝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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